主办:中共陕西省委网信办 承办:陕西省网络举报中心

编造网络谣言,陕西省宝鸡市5人被依法查处

“夏季行动”开展以来陇县公安局加大对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近日,陇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法查处5起网络违法案件。

1、曹某某编造网络谣言案

近日,网民曹某某因对工作不满,为了泄私愤在社交媒体发布一则诋毁他人帖文。经查,相关内容为不实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陇县公安局依法给予曹某某行政处罚。

2、白某某编造网络谣言案

近日,网民白某某为博眼球、蹭热度,在社交媒体发布涉及万年县毛某和李某的言论视频。经查,相关内容为不实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陇县公安局依法给予白某某行政处罚。

3、杨某某、余某某、杨某等人编造网络谣言案

近日,网民杨某某、余某某、杨某为博关注,迅速涨粉,在各自社交媒体上分别发布关于陇县汛情的帖文。经查,杨某某、余某某、杨某发布的相关内容均为不实信息。

鉴于该谣言信息传播范围较小,未造成严重后果,目前,陇县公安局依法责令杨某某等三人删除相关谣言,并对该三人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

警方提醒

我国相关法律对发布、散布网络谣言的责任已有明确的规定,根据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不同,造谣者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责任或刑事责任。

网警提醒

网络无边,法律有界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请广大网民遵守法律法规

规范网上行为

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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