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陕西省委网信办 承办:陕西省网络举报中心

利用网络侮辱他人,行政拘留!

近日,榆林市定边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利用网络侮辱他人案件,违法行为人王某(女)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经公安机关调查,违法行为人王某与网名为“XX女人”的女子有过节,误将网名相同的钱某认作对方。2024年12月起,王某先后8次通过社交平台向钱某发送侮辱性信息,并对钱某的生活造成恶劣影响。

2025年4月27日受害人钱某报案,定边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法受理并传唤违法行为人王某,王某到案后对利用网络侮辱钱某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并责令其删除相关网络信息。

警方提醒

本案中,王某的违法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多次发送淫秽、侮辱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之规定。当前,公安机关正在开展“清朗网络·守护家园”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网络暴力、造谣诽谤等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网民知法守法,理性表达诉求,任何利用网络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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