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陕西省委网信办 承办:陕西省网络举报中心

西安网警依法处置2起网络暴力案件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近日,西安警方依法查处2起网络违法案件。

1、周至县局依法处置一起网络暴力案件

近日,西安市公安局周至县局接到受害人报警称,有人向其频繁发送骚扰短信,并将受害人个人信息发布于社交平台。经查,违法行为人闫某某因个人情感纠纷,自2024年1月起,长期向受害人及其家人实施网络暴力行为,严重影响受害人的正常生活,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西安市公安局周至县局依法对闫某某给予行政处罚。

2、高新分局依法处置一起网络暴力案件

近日,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受害人报警称:有人通过微信聊天对其进行辱骂并在朋友圈发布对受害人的诽谤内容。经查,违法行为人解某因向受害人借物未果,随即心生怨气,在社交平台对受害人发表侮辱诽谤性质言论。解某的行为影响了受害人的正常生活,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民警批评教育,解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受害人做出诚恳道歉,并取得受害人谅解。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网警提示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规范网络言行,坚决抵制网络上散布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扰乱网络秩序的行为,通过文明、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让我们各方形成合力,共同打造更温暖和善意的“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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