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陕西省委网信办 承办:陕西省网络举报中心

为泄私愤,网上辱骂交警,拘!

法律权威不容践踏

配合人民警察执行公务

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对于任何袭警辱警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始终保持零容忍

11月5日,网安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一网民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车辆违法处罚信息截图,图片上配文“霸王条款”,并在视频下配有辱骂交警的有害言论,严重损毁了人民警察的执法形象,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府谷公安立即开展调查,依法传唤违法行为人赵某到网安大队接受询问。经查,赵某因不满交警部门执法,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辱骂交警的言论,妄图通过网络发泄个人不满情绪。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府谷公安依法对赵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 

警方提示

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如果对执行职务行为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切莫冲动,妨害公务或者阻碍执行职务,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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