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陕西省委网信办 承办:陕西省网络举报中心

让“按键”不再是“暗箭”,反网暴亮出法治之剑

一条条删不掉的造谣帖,一场场网络围观下的“数字私刑”,让网络暴力的受害者名单不断拉长。如今,反网络暴力终于有了专门的法律武器。

近日,国家网信办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我国首次以专门立法形式向网暴“亮剑”。从概念定义到平台责任,从政府治理到司法保护,构建起预防、处置、惩治并重的全链条治理体系。

网暴之痛

网络暴力不是“口水仗”。近年来,“人肉开盒”、造谣围攻、恶意骚扰等网暴事件时有发生,不仅扰乱网络生态秩序,还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安全感。

浙江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快递小哥”,偷拍视频、伪造聊天记录在微信群和网络平台持续扩散,当事人正常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武汉一名小学生在校内被撞身亡后,其母亲在承受丧子之痛时又遭遇网络攻击,后坠楼身亡;抗洪救灾一线村干部因接受采访时佩戴配饰被网民无端指责、贬低嘲讽;四川公安公布10起网络暴力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开盒”挂网、造谣侮辱、辱骂诽谤……

当善意被键盘审判,当流量裹挟情绪狂奔,网络暴力就不再是个体遭遇,而是必须依法治理的社会公害。

治理之困

为何网暴屡禁不止?根源在于违法成本低与维权成本高的巨大落差。

此前,治理依据散见于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则分散、衔接不足,无法形成治理合力。受害者面临举证难、周期长的困境,平台不配合取证、侵权人匿名隐匿,维权往往如“与看不见的大象角力”。而平台作为流量分发中枢,对网暴内容不仅疏于拦截,甚至通过算法推荐推波助澜,却躲在“技术中立”背后逃避责任。

破局之道

此次立法正是瞄准上述痛点精准施策。

突破一:明确“什么是网暴”,堵住“言论自由”的挡箭牌。

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定义“网络暴力”,将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违法发布他人个人信息、网络恐吓骚扰等行为悉数纳入规制范围,同时明确区分正常舆论监督与恶意网暴,既杜绝“一刀切”,也堵住借“言论自由”实施人身攻击的漏洞。

突破二:牵住平台这个关键环节,从“被动删帖”到“主动拦截”。

在平台治理上,要求平台从“被动删帖”转向“主动拦截”,建立网暴监测识别机制和预警模型,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结合人工审核,对网暴风险及时提示用户、提供防护措施,并设置快捷取证功能。

突破三:降低维权门槛,让受害者不再孤立无援。

在司法保障上,大幅降低维权门槛。当事人可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公安机关应及时调查取证立案,法院对受害人自诉案件依法及时立案且证据困难时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网暴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对组织、策划、煽动、教唆实施网暴的依法从重处罚,检察机关也可支持特定群体起诉。

你我之责

良法已备,重在善治。反网络暴力不是一人一家之事,而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每一次围观都可能成为压垮受害者的稻草,每一次举报都可能成为照亮正义的光。从“不围观”开始,不做网暴的推手。不传播未经核实的指控、不参与群体围攻、发现网暴及时举报。当“按键伤人”不再是模糊的道德指控,而是有了明确边界的法律红线,屏幕后面的每一个发声者才会真正有敬畏之心。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的意义,不止于惩罚几个施暴者,更标志着反网暴从分散治理迈向系统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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